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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教育部
发布时间:2023-07-18   浏览次数:
(一)招生工作
1.负责编制上报招生计划、开展招生宣传、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工作;
2.负责整理新生数据、提交新生录取档案;起草入学须知、发放录取通知书、组织新生完成报到;
3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思政教育
1.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、进课堂、进师生头脑,加强爱国主义、 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;
2.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思政育人新模式,建立完善全员、全程、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。
(三)教学管理
1.负责制定、修订、实施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;
2.负责教学组织、课程安排、考试考核、成绩管理等各环节工作;开展日常教学检查、评估与督导工作;
3.负责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维护,网络教学资源建设,网络辅助教学、网上直播教学的组织管理等;
4.负责毕业(学位)论文(设计)查重、答辩、成绩评定。学位审定、上报,学位证书的打印和发放;
5.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移交工作;
6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学籍学历工作
1.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、学籍注册、信息采集;
2.负责学生的休学、复学、退学、延期等;
3.负责毕业生电子摄像、毕业信息核对、毕业资格审定、缴费管理、上报学信网,毕业证书的打印和发放;
4.负责学籍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移交工作;
5.负责毕业生学历信息核查、勘误;开具毕业证明和学位证明、在籍证明,补办毕业证明书等;
6.负责服务平台学生数据维护,各类数据统计与上报;
7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五)自学考试
1.负责自学考试宣传工作,为考生提供相应的咨询、网络操作协助工作;
2.负责新报考生及在籍考生注册工作;
3.负责免考申报资料的收集、初审和申报工作;
4.负责毕业申报资料的收集、初审和申报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;
5.负责与省市考试院外联工作;
6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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